各县、区商务局:
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,规范成品油经营市场,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监管制度,按照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,现将我市2009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年检范围:凡领取云南省省商务厅核发的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,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都须参加2009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。
二、年检材料:企业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,除提供省商务厅核发的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原件外,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各两份(用于市县区商务局各存档1份),并按顺序装订成册。
1、《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》;
2、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正、副本复印件;
3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4、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(只经营柴油的站点不需提供);
5、气象部门的防雷检测报告复印件;
6、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、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,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;
7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;
8、加油站(点)基础设施迁建或扩建的,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及验收合格文件;
9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009年度在质量、计量、消防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违法、违规情况的说明(有则提供,没有则不提供)。
三、年检时间: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30日。
四、年检要求
(一)、各县区商务局要通过年检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基本情况,掌握企业经营状况,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台帐,完善档案,为今后成品油市场供应监管打下基础。
(二)、严格把关,认真审查。各县区商务局在年检工作中要主动与物价、工商、消防、安监等部门取得联系,对照商务部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及时淘汰不合格企业。对有不良经营记录、需安全隐患整改、年检未通过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,经逐级报批,市商务局可给予整改期限3个月。经整改仍不合格的,或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6个月的,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,由各县区商务局收回其经营批准证书交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处理。
(三)、各县区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,专人负责,严格把关,对经营企业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检审,同时对已批未建加油站项目进行认真清理。
(四)、《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》审核部门一栏由县区商务部门签署“同意通过年检”或“不同意通过年检”的意见及理由。
(五)、年检工作结束时,各县区商务局要写出年检总结,填写好相关的表格(请勿更改表格样式和内容,表格可在市商务局网站下载),年检情况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报送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科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普金标 刘启良
电话:2014295 传真:2036655
电子信箱:PYQMN@163.COM
附件:1、《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》;
2、玉溪市各县(区)2009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汇总表;
3、 县(区)拟注销成品油经营企业(加油站)汇总表;
4、 县(区)2009年度年检缓检成品油零售企业汇总表;
5、 县(区)2009年度不予通过年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汇总表;
6、 县(区)2009年度不参加年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汇总表;
7、 县(区)柴油零售经营企业汇总表;
8、 县(区)2009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。
二O一O年三月八日